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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乌海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1 11:04:31   作者:乌达区农牧水务局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区居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切实做好乌海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区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区应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性。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 精准有效”的原则,保持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框架不改变,稳妥有序探索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能,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保障农区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 补贴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区居民。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各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标准,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不同区可以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同一区内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不予补贴的情况。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已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

(四)消化补贴结转资金。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严禁各区擅自统筹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各区人民政府负总责,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坚决避免引发矛盾和上访,各区农牧部门要加强对耕地地力提升措施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商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范围内未实施地膜离田或未达到离田标准的核实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补贴资金额度、依据、标准等核心内容,并报市农牧局、财政局审核备案,方案要在政务公开等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坚决避免出现不通过“一卡通” 发放、违规统筹资金开展无关工作等行为。各区农牧、财政部门要尽快明确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并审核补贴发放清册,务必于6月3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将资金发放情况汇总上报。7月10日前将补贴发放进展情况报市农牧局、财政局,要包括补贴标准、依据、补贴发放户数、资金支出情况、公示情况等。

(三)做好提级发放。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 号)文件要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被纳入首批发放直达机制范围,采取提级发放的方式,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各区农牧、财政部门仍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以及审核补贴发放清册等事宜,市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区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的补贴发放清册或支付申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账户,并列市本级支出。

(四)严格奖惩措施。一是针对实施过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 控技术示范的地块,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通过采取增施有机肥、 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措施,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二是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等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 作物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三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当年耕地地力补贴资格。

  (五)加强补贴监管。各区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 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做好数据采集审核等工作, 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严 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农牧局、财政局将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绩 效管理,相关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强化宣传培训。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在春播前加强对农区居民的政策宣传,通过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渠道,确保将补贴政策内容 宣传到村到户,减少矛盾。要及时做好农区居民的咨询和答疑,有效调动农区居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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