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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时间:2021-04-30 11:33:03   作者:菅文龙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为什么要制定《乌达区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文件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为了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进一步巩固拓展产业扶持成果,乌达区制定了《乌达区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二、《乌达区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里具体有哪些补贴政策?

实施方案中主要包括农资购入补贴、农产品销售补贴、畜禽购入补贴。1.农资购入补贴是对享受政策脱贫户在有资质的农资经营店购买的农药、种子、化肥、小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经营性资料,补贴购置价总价的30%。2.农产品销售补贴是对享受政策脱贫户销售玉米、小麦、蔬菜、瓜果、猪、牛、羊、笨鸡、鸡蛋等农产品,补贴销售价总价的30%。以上2项补贴每户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3.畜禽购入补贴是对具备养殖条件的享受政策脱贫户,经所在社区、镇(办)批准购买符合地区养殖要求的从事畜禽养殖的,每户每年补贴购买总价的40%,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

三、具体如何申报产业扶持政策补贴?

申请农资购入补贴、农产品销售补贴的脱贫户,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产业扶持补贴申请表》,由各社区汇总资料后上报镇(办),由镇(办)组织审核公示,报区农牧水务局备案后,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申请畜禽购入补贴的脱贫户,每年9月份开始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产业扶持补贴申请表》,由各社区汇总资料后上报各镇(办),由镇(办)组织审核公示,报区农牧水务局备案后,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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