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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乌达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征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30 10:13:11   作者:zwfwj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文件制定目的


  按照《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乌医保办发[2020]35号)精神,结合乌达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工作实际情况,确保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顺利进行,研究制定了《乌达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征收工作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乌达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征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5部分:


  一是目标任务方面。做到底数清晰、参保信息数据准确,按时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


  二是征收方式方面。区税务局负责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政策宣传解释、业务指导;乌兰淖尔镇、各办事处(居委会)负责指定专人使用税务局提供的云POS机直接刷卡缴费,采用一人一票直接征收缴入国库;学校、幼儿园等代征单位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汇总申报缴纳。


  三是征收工作内容方面。明确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具有内蒙古户籍,且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居民;户籍不在自治区内的居民暂不纳入本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外地各类社会医疗保险的居民,需先终止原医保关系后方可参加本市居民医保。


  明确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和不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非在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 18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20元;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前可在所属区医疗保障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父母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登记),视同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免缴出生当年的参保费用;民政资助参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免缴费,按照民政部门和扶贫办提供的名单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明确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需要材料: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新参保人员还需提交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需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的乌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缴费减免政策人员统一由区民政局与扶贫办提供人员信息。


  明确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202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 2021年3月31日,过期停止办理。


  明确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地点:居民统一在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办理参保缴费;在校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由学校和幼儿园负责统一办理。


  四是征收工作要求方面。从数据核实、服务指引、工作职责三个方面进行规范。


  五是保障措施方面。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密切协作,确保进度。




  文件关联:http://www.wuda.gov.cn/zfgb/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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