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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乌达区2023年文旅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部门名称
实施主体
设定依据


抽查事项编码抽查事项检查依据抽查方式检查内容上传机关审核机关状态原上传机关名称
3571503040300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0条第5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随机抽查是否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通过
3571503040200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0条第4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随即抽查净网先锋在线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通过
3571503040100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0条第2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随机抽查检查上网人员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通过
3571503040400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1条第2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随机抽查检查场内巡查制度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通过
3571503040500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1条第3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随机抽查检查上网人员登记记录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乌海市乌达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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