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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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部门名称 乌达区住建局
实施主体 乌达区住建局
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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