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 对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职责的处罚 | |||||||||
部门名称 | 乌达区住建局 | |||||||||
实施主体 | 乌达区住建局 | |||||||||
设定依据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