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
1.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