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区政办发〔2018〕43号 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达区2018年扶贫资金 分配方案》的通知 乌兰淖尔镇,区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局、农林局、社保局: 现将《乌达区2018年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8日 乌达区2018年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为更好地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的公正、合理、合规,根据上级扶贫文件要求,结合乌达区贫困人口现状,现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乌达区享受政策贫困户为24户52人,其中正常脱贫户22户49人,新识别贫困户2户3人。 二、任务目标 2018年,乌达区扶贫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净脱贫3人和正常脱贫户22户49人的政策享受落实工作,确保因户因人施策。 三、资金来源 2018年,乌达区财政本级安排扶贫资金预算26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1万元、自治区下拨资金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经费1万元、扶贫发展资金2万元、减贫目标任务奖励资金2万元)、共计306万元。 四、资金用途及分配 根据乌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为因病致贫的实际及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2018年,乌达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保障未脱贫贫困人口和正常脱贫户医疗、教育、产业项目、集体经济等方面(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人员补助另外安排资金),从而切实提高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稳定实现脱贫增收致富。 (一)健康扶贫 资金构成:区级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治疗、门诊看病报销及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等费用。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二)教育扶贫 资金构成:区级财政扶贫资金0.8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学前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各项补助。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产业扶贫 资金构成:区级财政配套资金6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资购入补贴、农产品销售补贴、禽畜购入补贴、庭院经济发展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6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牧林业局 (四)乌兰淖尔镇产业扶贫项目资金 资金构成:共计265.2万元,其中,区级财政扶贫资金220.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1万元、自治区下拨扶贫发展资金2万元、自治区下拨减贫目标任务奖励资金2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乌兰淖尔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观光旅游和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责任单位:乌兰淖尔镇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资金构成:区级财政配套资金3万元。 资金用途:按照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海市财政局、乌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资助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发〔2018〕59号)文件要求,用于乌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如有结余,拨入乌兰淖尔镇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六)建档立卡 资金构成:自治区下拨建档立卡经费1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乌达区建档立卡工作支出。 责任单位:区农牧林业局(扶贫办) 五、资金监管 1. 科学整合资金。坚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注重完善扶贫方案,坚持项目跟着方案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扶贫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 2. 强化绩效管理。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切实做到资金投向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3. 加强资金监管。区财政、扶贫部门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备案监管,做到项目资金全程公告公示。纪检监察、财政、扶贫、审计部门成立扶贫资金联合督查组,对各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督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资金使用流程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涉及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区扶贫办按照资金用途将各项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单位账户,资金使用单位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报区扶贫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