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佳捷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吉利宁与你公司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已于2024年2月2日作出乌达劳人仲字【2024】第8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乌达劳人仲字【2024】第83号仲裁裁决书。该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地址:乌达区区域社会治理中心三楼仲裁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3-3016389
特此公告
乌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