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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乌达区烟草专卖局关于 《乌海市乌达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中部分条款的补充解释

发布时间:2021-11-17 09:50:04   作者:乌达区烟草专卖局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准确、规范实施《乌海市乌达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中部分条款补充解释如下:

本《规划》第七条“禁止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情形”中第一款“中小学校、幼儿园距离其进出通道口100米以内的区域。”是指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以及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10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切实保护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规划》和本补充解释的解释权属乌海市乌达区烟草专卖局。

特此说明。

 


                      乌海市乌达区烟草专卖局

                          2021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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