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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8 10:18:35   作者: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资金项目的公示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乌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达区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乌区政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将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1万元用于三道坎街道胡杨社区农田基础水利建设项目,计划在三道坎街道办事处胡杨社区修建主干渠,完善农业生产设施,解决农户灌溉问题,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现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6日

   监督电话:12317;0473——3666568;

   电子邮箱:wdqmzzj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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