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内民委发〔2020〕16号)及《乌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0〕576号)文件精神,提前下达乌达区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80万元。我委将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乌海市关于做好项目备案工作要求,精准选择申报项目,实施推进项目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现将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乌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反馈或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12月18日
监督电话:0473-3666568;12317。
电子邮箱:wdqmzzjs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