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拨2019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9〕405号)及自治区扶贫办《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商请下达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函》(内扶办字〔2019〕56号)要求,下达乌达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经费1万元,项目库建设经费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和项目库建设所产生的论证评估、耗材等费用支出。扶贫办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规范资金使用,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
公示时间:4月16日至4月22日
联系电话:0473-3666503 12317
联系人:马岚
乌海市乌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