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等十二部门《内蒙古内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民政发〔2019〕7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失信联合惩戒。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冒领、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区民政局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市民政局每年组织抽查。
(四)加强政策宣传。市区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监护人准确知晓保障对象范围、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关心、支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救助工作,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区可以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完善本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方案,确保2020年1月底前,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区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乌海市民政局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乌海市教育局 乌海市公安局
乌海市司法局 乌海市财政局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乌海市委员会
乌海市妇女联合会 乌海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