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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问答(七)

发布时间:2019-04-08 11:30:0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如何组织劳务协作,实施就业扶持行动?

  答:开展京蒙劳务协作,组织国贫旗县分别与北京市对口帮扶的16个区签订劳务协作扶贫协议。建立协商交流互访制度,定期轮流组织召开协商会、座谈会等区域性活动,推进劳务协作长期稳定发展。加强供求信息对接,建立跨区域、常态化的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场招聘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技能。开展致富带头人、农牧业实用技术及餐饮、家政服务、旅游服务等职业技能培训。搭建就业扶贫载体,支持和吸引北京市企业依托我区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建设就业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扶贫载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协调北京市职业培训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选派适用技术人才开展培训,支持贫困地区提升职业培训能力。


信息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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