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

首页> 首页 > 社会热点解读

扶贫政策问答(三)

发布时间:2019-03-20 15:09: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管理?

  答:1、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全面落实危房改造基本质量安全的底线要求。继续强化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全过程监管,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严格执行竣工验收管理,由旗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及改造户进行竣工验收,改造户要全程参与竣工验收并在合格后签字确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补助资金管理。旗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补助资金要采取“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给补助对象,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工程,要在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建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往年危房改造任务沉淀资金的清理排查力度,按照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清理退回自治区。 

  3、建房面积。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应达到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实现人畜分离,有条件的应具备卫生厕所。改造后房屋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与主房联建用于厨房、卫生间及仓储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危房改造建房面积。 

  4、低成本改造。加固改造是低成本解决农牧民住房安全问题极为有效的措施之一,可有效避免因建房而致贫返贫。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推广力度,引导农牧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对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如农户自身有意愿进行加固改造,应明确加固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各地要参照《农村房屋加固改造技术导则》,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加固标准,按照消除直接危险,同步提高房屋整体强度的要求科学实施,确保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内蒙古日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