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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26 11:09:31   作者:wdsfj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全会、市委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全区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法治建设、深化制度机制建设、维护安全稳定、司法行政改革、基层基础建设、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以打硬仗、啃硬骨头的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围绕总体要求,把2021年作为规范化建设年,扎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落地落实。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方向

    (一)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政治统领,把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政治学习制度,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引领,

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鲜明导向,集中精力组织好党史学习教育,全力配合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区委换届工作,开展“七个一”主题活动。做好机关支部改选工作,进一步建强政治领导核心,扎实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推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业务与党建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工作,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三)统筹推进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好“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结合实际制定《乌达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落实举措>的实施方案》《乌达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加强与各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四)加强法治督察。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乌达区2021年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计划》,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完善依法治区考核评价指标,加强统筹协调,重视日常监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五)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防疫、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入贯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法治防线。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以及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定期开展乌达区证明事项清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作。

  (七)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及备案工作。引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人才,从专业领域进行分析把控。加强全区规范性文件报备和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案件评查,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应用,实现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全面、动态监督。

  (九)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加大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科学的工作流程,保障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设备设施。提前加强工作衔接,在行政复议法修订完成后,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十一)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成立行政复议审查小组,落实行政复议决定集体讨论制度,依法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承办行政复议的行政应诉案件。

  (十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请假报备、通报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全力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十三)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日常管理考核,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水平。推进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手机APP、司法智能终端(Jipad),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监管,做到实时监控不留死角,提高风险预测预警水平。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重大风险的分析研判,筑牢安全底线,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

   (十四)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个人调解室、调解中心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划水平,指导各人民调解组织加大蒙汉“双语”调解员专业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十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组织引导律师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公益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十七)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新修订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出发点,针对各类重点群体紧紧围绕构建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安全稳定屏障、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开展群众参与性广、针对性强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打造普法金色品牌。

    六、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推进“四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十八)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紧围绕教育整顿“三个环节”,对标“五个过硬”要求,严格落实“四项任务”,突出“关键少数”,严肃整治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对标律师、公证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教育整治,促进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执法执业。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清除我区司法行政系统贪腐领导干部的流毒影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十九)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和改进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基层工作运行机制和司法所组织模式,加快构建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机关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二十)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四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落实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化干部素质提升行动,办好“干部讲堂”,开展局长讲党课、应知应会考学、业务讲座等学教活动,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通过“传、帮、带”,树立小分工、大协作意识,增强干部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引导干部明底线、知界限、守红线,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带头清理系统文件,完善现有制度,继续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有效推动司法行政干部适应司法行政工作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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