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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巡察机构建设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1-05-18 10:55: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自乌达区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乌达区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加强巡察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中心工作开展巡察。

健全巡察组织架构,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2018年12月13日,乌达区正式组建巡察机构,按照“一办两组”的组织框架,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设置巡察办主任1、副主任2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各2名,工作人员3名,专司巡察工作。截至目前,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均已配齐,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全部配备到位。在原结构基础上,新批复成立巡察工作数据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个。同时,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从全区各部门单位择优选取科级干部43名,建立巡察组长库,从法院、财政、审计等部门挑选业务骨干35名纳入巡察人才库,并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巡察组长库、人才库,通过科学选配巡察干部,逐步组建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队伍,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效的制度遵循。坚决执行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和各项工作规定,制定印发了《乌达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乌达区委巡察工作流程》,以及《乌达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乌达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等23项工作制度,对巡察工作的流程、方式及移交程序、成果运用、整改督查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着力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转。围绕“十四五”规划,紧跟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战略、重要部署和重点任务,提前谋划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合理确定巡察对象,明确整治监督重点,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突出巡察监督重点,推动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结合新时代新形势,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监督的根本任务,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先后开展了三务公开、脱贫攻坚、农区“大棚房”、扫黑除恶、“六稳”“六保”等专项巡察。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按照“三个聚焦”要求深化政治巡察,不断细化监督重点,实现精准政治体检、把脉会诊。乌达区委巡察工作以“一托N”模式,先后开展12轮(八届党委10轮),巡察部门和单位61个,已于2019年底完成全覆盖任务。巡察过程中累计查阅资料6.2万余份,与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个别谈话1264人次,共发现问题677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处理干部3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15人、责令书面检查4人)、第二种形态处理6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撤职1人)、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有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党组织神经末梢传导,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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