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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工作法助力 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四个“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0-01-07 15:41: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近年来,乌达区纪委监委先行先试,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探索制定了《乌达区纪委监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243”工作法》,着力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四个“组合拳”,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乌达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模式,全区各级党委对清风干部评选工作负总责,努力在全区形成层层带动、履职尽责、竞相争优的良性循环。今年以来,乌达区经两评四审三纳入法严格审定,全区共评选出清风干部”2389人,在此基础上,延伸开展评选出清风楷模”10人,清风机关(单位)”7个,清风社区”8个,清风窗口”5个,清风岗”6个。

“两评”是指实行“官评”和“民评”相结合,对社区“三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成员的评选,加入居民代表测评投票,对税务、金融、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人员的评选加入服务对象测评投票,切实把群众心坎上的好干部选树出来。

 “四审”是指“清风干部”的四道审核程序。一审即由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形成“清风干部”初审名单,并按一定比例审核确定推荐名单。二审即各参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对初审名单和推荐名单进行审定,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三审即区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的初审名单、推荐名单进行汇总,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把关,形成年度“清风干部”拟公示名单,上报区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四审即区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审会议,对拟公示的名单进行联合审查把关后,形成“清风干部”公示名单。

 “三纳入”是指把评选工作纳入其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总分中,纳入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把评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范围,纳入到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内容。

 “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是探索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创新之举,也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有效手段。”乌达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乌达区将强化舆论引导,正面宣传,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开展专题宣传,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基层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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