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达区关于开展评定“清风楷模”活动方案》安排部署,经全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择优推荐,全区召开大会推选,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清风楷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乌达区2017年度“清风楷模”人选10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按得票顺序排名)
韩 志 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晶 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陈子龙 滨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闫泽浩 区科技局局长
戴中伟 区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得福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 成 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郇 芳 区统战部副部长
贺淑慧 新达街道办事处副科级群团干事、爱民佳苑社区党委书记
田壮华 三道坎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二、公示时间
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来访地址:乌达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乌达区行政中心228室)
监督举报电话:0473-366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