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

首页> 首页 > 廉政建设

组织学习 强化监督 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8-08-17 16:07:13   作者:乌达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始终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开展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司法干预。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

图片1.png

    组织集中学习,加强教育培训。开展两次专题集中学习培训活动。一是全文学习传达“三个规定”内容,强调重大意义、严明相关纪律要求、明确责任追究。二是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三个规定”各部门职责划分;对记录、报告、线索处置、调查、通报、追究工作流程重点解读;围绕“遵守检察职业道德、严明纪律规矩、指定接待场所、健全审批手续、建立报告制度”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图片2.png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对全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在五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是学习领会是否到位;三是贯彻执行是否到位;四是把握记录、报告、线索处置三个关键环节是否到位;五是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关键部门、敏感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确保“三个规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