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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15:49:42   作者: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 41号)有关要求,现就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招用毕业时间为 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井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二、全区采取“免申即享”与“同厅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按月将全区新参保人员信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省内部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比对,确认参保人为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三、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快速审核发放。对企业所招用的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保险情况,经办机构要通过本地信息系统核实。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经办机构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省内部业务协同平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进行核验。通过“免申即享”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要在企业主动生成后10日内办结;通过网厅申请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四、要强化事后核查,统筹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畅通领、安全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每月20日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数据,支持部端开展全国信息比对核查。对部端比对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各经办机构要立即核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各盟市不得超出现有政策规定提高政策享受门槛,增加限制条件,要让招用

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尽可能享受政策红利。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当前就业局势的重要举措。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要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投放政策信息,尽快让企业知悉享受政策。要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工作效果。在执行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



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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