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海市人民政府

首页> 首页 > 便民提示

抓紧办理养老保险补缴费

发布时间:2018-06-04 00:00:00   作者:乌达社保局   来源:乌达社保局   浏览次数:

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登记人员:


   为解决我市2017年底已进行登记、申请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缴费问题,我局已多次通过在新闻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发布通知和电话告知、推送短信等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尽快办理养老保险补缴费。


   截至自治区即将关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费经办系统之际,我局再次通知:请补费人员务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按原参保地和户籍隶属速至市及各区社保大厅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补缴事宜。


   今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规定不再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费业务。


   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和任何个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特此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