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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5月20日、5月21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1 15:21:26   作者:wdmzj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乌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关于5月20日、5月21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广大市民: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还未结束,为了避免扎堆登记可能造成的影响,同时满足群众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乌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日起至5月19日受理5月20日、5月21日婚姻登记的预约,预约电话:0473-3021795,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5月20日、5月21日只办理结婚登记,暂停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离婚证业务。

2.结婚登记双方需携带户口簿(全家)、身份证原件,二寸红底免冠合照三张,严禁使用经过修整、ps、合成的照片。再婚当事人还需携带离婚证或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配偶医学死亡证明并将户口簿婚姻状况变更为丧偶。

3.请登记当事人严格执行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等。

4.登记当事人需出示出入通行证或健康绿码,并扫码后方可登记。

5.严禁当事人家属、朋友陪同登记。如有特殊情况,可在登记机关外等候,不得进入婚姻登记机关。

6.对于境外归来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在我区登记的当事人,预约时需提交核酸检测和已过隔离期证明。上述人员中如发现未预约和未进行核酸检测、未到隔离期的人员一律不予登记。对于隐瞒行程、瞒报信息等行为,我局将通知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将违法当事人录入《全国婚姻登记失信行为》黑名单。

7.请登记当事人保持一米距离进行排队等候登记,在配合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登记。对于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的当事人,当日禁止登记。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当事人录入《全国婚姻登记失信行为》黑名单。

特此通知

 



乌达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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