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220千伏线路接入工程是国家重点项目,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乌海市殡葬管理有关规定,需对工程项目基础建设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通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
西山公墓区域鲁达沟口部分坟墓;苏海图公墓东侧少量坟墓。
二、坟墓补偿标准
单人墓6000元/座,双人墓9000元/座。
三、坟墓迁移期限
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2月5日。
四、坟墓迁移办法
1、请坟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坟墓迁移工作组(地址:乌达西山陵园一楼接待室)完成核对登记,办理迁移补偿手续,7日内自行将坟墓迁出。
2、坟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手续和迁移完毕的,凭安葬手续,按补偿标准一次性领取补偿费。主动配合迁坟的给予一定奖励。
3、经报纸、电视和通告等媒体发布通告后,在通告期限内,逾期未核对登记或未迁移的坟墓,一律按无主坟墓由迁移实施单位负责拍照、编号、登记后,先行安葬,
集中安置在西山公墓或西山陵园。
4、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坟墓迁移地点
乌达西山陵园、西山公墓或自行选择其他公墓安葬(禁止在公墓以外其他地区散埋乱葬,违者按《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联系人:杨小鹿 联系电话:13848348020
乌海市乌达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