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区2019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办理公告
全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
随着2019年春节的日益临近,乌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控制数量,严格准入”的审批原则,现已准备开始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乌达区烟花爆竹经营点整体规划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乌达区人员密集的城区(解放路----巴音赛东街----柳荫大道----胜利街----解放路)区域内、新达维邦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及各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附近不予审批烟花爆竹销售点。其他经营地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审批。
二、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表》;
2、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
4、经营者与镇(办事处)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一份;
5、经营场所位置及周边情况平面图,附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6、经营单位须提交经营人员职责及分工情况说明;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经营责任书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基本安全知识,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经营场所位置符合乌达区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
4、烟花爆竹零售店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要求,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5、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6、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严禁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助燃物品混放;经营场所无明火设施;
7、烟花爆竹经营户必须从乌海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购烟花爆竹。
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受理事项:
受理时间: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8日
受理地址:乌达区市民服务中心
受理人: 梁海涛 张林
联系电话:18147308000
乌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